根据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济医保发〔2019〕46号)文件精神,我院于2019年12月10日零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这是我院继2015年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之后又一重大惠民举措。
为顺利实施这一惠民利民政策,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此次价格调整进行全面的部署和调度;设备、信息、医保、财务等科室抽调业务人员加班加点对切换数据进行录入和核准,以期确保新调整服务价格启动首日既能顺利执行。
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是自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医改的又一有力举措,我院将严格执行取消耗材加成政策,以更优惠的价格让患者受益,减轻群众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