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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无须交押金

发布时间:2011-11-15

先治病,后交钱——让人人享有生命“绿色通道”

       

        一、为更好地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我院实行“先治病、后交钱”的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来我院住院治疗时无须再交住院押金,只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提供医保证和身份证(或家属身份证)。出院结算时只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三、对纳入“先治病、后交钱”范围的病人,相关临床科室应根据病情告知治疗该疾病所用大体费用,并每天向病人打出费用清单。同时,在临近出院时,管床医生或护士还会预先向您告知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备病人或家属筹款结账,但住院期间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会再催促您交纳住院押金。

        四、凡享受我院“先治病、后交钱”优惠政策的医保患者,请您积极配合和好医务人员的工作,我们也会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让您满意、放心。

        祝您早日康复,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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