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人民医院“鱼台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位于鱼台县湖陵一路鱼台县人民医院院内,为利用鱼台县人民医院现有闲置用地进行建设,扩建一栋13层框架结构的综合病房楼。其占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新增200张床位,设外科、五官科、手术室、妇科、产科、ICU、120急救站、会议室及多功能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2010年01月鱼台县人民医院委托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了《鱼台县人民医院“鱼台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02月01日,鱼台县环境保护局批复了《鱼台县人民医院“鱼台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中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的要求,自2017年10月01日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需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成立验收小组开展验收工作,鱼台县人民医院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08月26日27日对项目相关排污情况进行了现场采样与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见附件)。鱼台县人民医院根据项目执行环评审批及环评建议的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环境管理检查结果以及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对照有关国家标准,自行组织编制了《鱼台县人民医院“鱼台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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