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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人民医院就诊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1-09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和医院实际,现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门诊、住院患者就诊及陪护人员管理公告如下:

    来院须知:

    1、所有来院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出示健康码,如实回答医务人员的问询,请务必携带身份证件。

    2、如果您体温≥37.3℃,请您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门诊就诊须知:

    1、我院实行全面预检分诊,请您务必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实回答流行病史询问。如因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入扩散者,将被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2、请您就诊时尽量独立就诊,如有不便确实需要陪同,只允许带一位陪同人员。

   

3、请您及陪同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非必要情况不要摘下口罩,使用后的口罩按规定取下后扔在专用黄色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4、就诊期间保持一米间距,坐下休息时请间隔就座,避免人群聚集。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其余患者请在诊室外耐心等候。

    入院探视与陪护人员须知:

    1、所有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2、疫情防控期间,若病情允许,提倡无陪护。病情确需陪护,一名患者只允许固定一名人员陪护,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更换陪护人员的,需自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由科室安排更换,并做好登记。

    3、严格落实“一患一手腕带,一陪一陪护证”。陪护人员需凭陪护证、身份证出入,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 

    4、特殊时期,医院全面禁止探视,以免交叉感染,提倡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5、患者及陪护请积极配合医院健康监测管理,遵守病区隔离规定,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访、不聚集,自觉配合开窗通风、环境消毒,不进行治疗以外的随意走动,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为确保您及家属的安全,

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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